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履行补正

履行补正:使形式瑕疵的合同能够例外地成立

民第 490 条第 2 款
第四百九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认定规则

  1. 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已经履行了合同主要的债务
    • 其已经对此项交易予以慎重考虑,并非基于一时冲动而作出决定
    • 履行的事实已经发挥了与书面形式类似的警示功能
  2. 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履行债务时,通常即可以认定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有争议的一般只是合同的一些细节问题
    • 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合同的主要内容,没有理由再以欠缺书面形式为由将合同判定为不成立

履行债务的判断标准

效力

  1. 成立
  2. 不具有溯及力:合同只能从履行被接受时成立
    • 如果是双方履行大部分主给付义务,合同从后履行方的给付被对方接受时成立
  3. 继续性合同的效力范围受到限定
    • 原则:成立后效力仅限于实际履行所对应的期间
    • 例外:但如果当事人对于合同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已经产生合理信赖并为此进行了某种投入或者安排的,为避免其遭受重大损失,合同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发生效力